宗教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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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一致的吗?
四项基本原则是写入我国《宪法》总纲的根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和强国之路。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有最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是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重要条款。二者都是我国所坚持的《宪法》原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坚持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的重要保障,是保证人民民主权利和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重要前提;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又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不可少的社会政治条件,是贯彻民主制度和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因此,二者的原则精神是一致的。
中共中央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他们的宗教信仰,只是要求他们不得进行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要求宗教不得干预政治和干预教育。”这一论断阐明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相互关系,是我们正确处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本准则。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基础,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基础和重要内容。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团结全体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政策。其目的是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促进发展服务。
四项基本原则内容中,就含有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容,例如,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含有团结爱国宗教界人士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内容;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含有在人民内部实现广泛的民主,以国家的法律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和参政议政等民主权利的内容;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含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容;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其中就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宗教观的科学体系,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产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把宗教工作放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轨道上。综上所述,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同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统一的、一致的。
新时期党和政府处理与宗教界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我们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把信教和不信教的人,信这种教或那种教的人都团结起来,大家和睦相处,彼此尊重,把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上来”(《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253页)。“一方面,从我们党和政府来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这样一些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另一方面,从宗教界来说,要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坚持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有了这样的政治基础,有了这两个方面的结合,作为我们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组成部分的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一定会不断地得到巩固和发展。这是我们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宗教理论同我国宗教问题的实际相结合而得到的一条重要经验。概括来说,我们处理同宗教界朋友之间的关系的原则是政治上团结合作,思想信仰上互相尊重。这一点是永远不会变的。”(《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210页)
宗教与迷信有什么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如下两种情况:一种是把正常的宗教活动误认为是迷信活动,从反对迷信活动的立场出发,禁止、抵制或打击正常的宗教活动,从而干涉和侵犯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另一种是把迷信活动误认为是正常的宗教活动,认为制止迷信活动就会干涉和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这两种认识都是不正确的,因为宗教与人们通常所说的不属于宗教范围的迷信是有严格区别的。
第一,宗教一般有悠久的历史,有创立本宗教并由信仰者崇拜的教主;宗教有自己成文的经典、系统的教义及规范化了宗教仪轨,并且有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迷信一般是由巫婆、神汉、算命先生等从事的抽签、打卦、算命、看相、看风水、驱鬼、跳大神等活动。它本身没有教主,没有成文的经典、系统的教义及规范化的仪轨,没有固定的场所。是由神汉、巫婆、风水先生等因时因地因人而从事的比较原始和低层次的巫术活动。
第二、宗教都有信教者组成的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团体和组织有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教职人员有严格的戒律和教阶制,各宗教并且还开办各种形式的宗教院校。迷信活动没有严密的组织系统,没有政府认可的团体和组织;对于从事迷信职业的人员来说,没有严格的戒律和教阶制;更不可能开办院校;迷信业者没有固定的场所,呈现单个分散和游击式活动的状态。
第三、宗教是一种世界观,有一套系统的教理、教义和哲学理论;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对社会科学如哲学、文学、艺术,对自然科学如医学、天文、建筑等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有很深的影响。迷信活动不是一种系统的世界观,没有系统的哲学理论,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是相悖的,是一种滞后于时代的思想意识。
第四、我国当前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多种宗教,宗教活动,如“拜佛、诵经、烧香、礼拜、祈祷、讲经、讲道、弥撒、受洗、受戒、封斋、过宗教节日、终傅、追思等等,都由宗教组织和宗教信徒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63页)而迷信活动是国家法律和政策所反对、禁止和取缔的行为,不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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